本公司於民國 110 年 7 月 20 日改選董事後,由三席獨立董事成立第二屆審計委員會,並依據董事會核定之『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執行職權。
112 年度工作重點與運作監督目的
112 年審計委員會之年度工作重點與監督目的如下:
-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執行情形:
- 112 年 3 月 15 日完成 111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暨財務報告審議案,送董事會決議。
- 112 年 4 月 28 日完成 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之審議,送董事會決議。
- 112 年 5 月 12 日完成 112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之審議,送董事會決議。
- 112 年 8 月 11 日完成 112 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之審議,送董事會決議。
- 112 年 11 月 13 日完成 112 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之審議,送董事會決議。
-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執行情形:
- 112 年 1 月 13 日完成本公司 112 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區耀軍及郭冠纓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之評估審議,並送董事會決議。
- 112 年 3 月 15 日與簽證會計師區耀軍進行座談,以了解如下事項:
- (1)獨立性:查核人員、事務所及聯盟事務所
- (2)查核人員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 (3)111 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範圍
- (4)111 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發現
- (5)重要證券管理法令更新
- 112 年 11 月 13 日完成本公司 113 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區耀軍及郭冠纓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之評估審議,並送董事會決議。
- 112 年 11 月 13 日與簽證會計師區耀軍進行座談,以了解如下事項:
- (1)獨立性:查核人員、事務所及聯盟事務所
- (2)核閱人員核閱期中財務報告之責任
- (3)出具核閱結論之類型
- (4)核閱範圍
- (5)核閱發現
- (6)年度查核規劃
- (7)審計準則 600 號「集團財務報表查核之特別考量」預計修正之主要影響
- (8)重要法令更新
-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執行情形:
- 112 年 1 月 13 日完成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稽核工作報告無重大內部控制缺失與異常事項,提報董事會。
- 112 年 3 月 15 日完成本公司 111 年度內控聲明書之審議,送董事會決議,並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稽核工作報告無重大內部控制缺失與異常事項,提報董事會。
- 112 年 4 月 28 日完成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稽核工作報告無重大內部控制缺失與異常事項,提報董事會。
- 112 年 6 月 30 日完成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稽核工作報告無重大內部控制缺失與異常事項,提報董事會。
- 112 年 8 月 11 日完成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稽核工作報告無重大內部控制缺失與異常事項,提報董事會。
- 112 年 10 月 6 日完成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稽核工作報告無重大內部控制缺失與異常事項,提報董事會。
- 112 年 11 月 13 日完成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稽核工作報告無重大內部控制缺失與異常事項,提報董事會。
- 112 年 11 月 13 日完成本公司(含子公司)113 年度之稽核計畫案審議,送董事會決議。
-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執行情形:
- 依據主管機關頒布之更新法令, 112 年度完成審議修正如下重要規章,並轉呈董事會決議:
- (1)討論增訂本公司「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案;
- (2)討論修訂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3)討論修訂本公司「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 (4)討論增訂本公司「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案;
- (5)討論修訂本公司「對子公司監控作業辦法」、「對具有控制能力之轉投資事業監理辦法」及「海外子公司之營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 (6)討論修訂本公司「向子公司收取銀行授信擔保服務費及產品銷售代理權管理服務諮詢費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其附件案。
-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 執行情形:
- 112 年度截至 11 月 13 日止,尚無發生重大之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及資金貸與他人之情事。
- 112 年度截至 11 月 13 日止,雖有替 100% 持有之子公司背書保證之情事,但皆經合乎法定程序辦理,且皆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目前各子公司對集團營運獲利貢獻度高,且其銀行機構借款皆還本付息正常,因此,本公司(母公司)尚無因背書保證被求償風險。
- 112 年度截至 11 月 13 日止,集團內各公司(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向銀行機構之借款皆還本付息正常。
- 112 年度截至 11 月 13 日止,公司在營運、財務、作業及環境等風險,尚無發生重大風險事件。
職權事項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經會計師核閱之季財務報告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前項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第一項各款事項除第十款外,如未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開會情形
年度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112 年截至 11 月 13 日止 (第二屆) |
獨立董事 (召集人) |
蔡裕平 |
8 |
- |
100.0 % |
112 年截至 11 月 13 日,共開會 8 次(A) |
獨立董事 |
林弘 |
8 |
- |
100.0 % |
獨立董事 |
尤雪萍 |
7 |
1 |
87.5 % |
會議議案及決議
年度 |
檔案下載 |
11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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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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