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留任 員工福利措施 職業安全衛生 人權政策
人權政策

維護職工基本人權,基於踐行社會責任並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國際人權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等各項國際人權公約,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使公司職工均能獲得公平而有尊嚴的對待,特訂定『保障人權政策』

保障人權政策

  • 一、遵守本公司集團各經營區域之當地相關勞動及環境法規與國際標準
    本公司依據各集團內關係企業經營區域之相關勞動法令、人權要求及環境法規,訂定符合當地法規之各項政策辦法,且支持並尊重國際相關勞動人權規範。
  • 二、選任人才之多元包容性與勞動權益平等機會
    • (1)本公司於人員招募上,除秉持公平客觀之精神,評估求職者之綜合表現外,並重視人才選任多元性原則並兼顧性別平等議題,於員工就任後並重視平等權益之保障。
    • (2)本公司於聘用、薪酬福利、培訓機會、升遷、解職或退休等勞動權益事項上,對於職工及求職者不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其他的歧視等因素為由而有不公平的對待。
  • 三、薪資與福利
    本公司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依據各經營區域之當地法令皆符合所有適用的相關工資的法令,包括有關最低工資、加班時間和法定福利。員工若有加班,工資應依各區域相關勞動法令規定給付加班費。
  • 四、人道待遇
    • (1)本公司基於保護兒童身心發展之責任,不任用 15 歲以上未滿 16 歲之童工。
    • (2)本公司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訂有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以建立及執行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之相關管理計畫。對於職工之勞務提供安排皆符合法令規範,未有包括但不限於體罰、生理或心理上的虐待或強制、恐嚇或其他的語言暴力、扣押身分證件或其他不合法的強迫勞動行為。且對於其執行職務期間亦訂有上述預防計畫以規劃執行暴力預防之參考。
    • (3)另針對母性健康保護訂有母性健康保護計畫以確保本公司妊娠、分娩後未滿一年及哺乳女性員工之身心健康。
  • 五、健康安全職場
    • (1)本公司除依法令規範提供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外,並成立職業安全衛生部及其委員會,約聘有專業醫師定期實施臨場健康諮詢服務及聘僱護理人員,定期辦理安全衛生、消防等相關教育訓練,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以防止職業災害發生,進而降低工作環境之危險因素。
    • (2)為維護本公司勞工的健康福祉,預防人因性危害及避免重複性肌肉骨骼傷病,本公司訂有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以期降低本公司勞工重複性肌肉骨骼傷病發機率之頻率。
    • (3)為預防勞工因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本公司訂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以期降低勞工因為過勞等異常工作造成之身心傷害。
    • (4)為能將 ISO 品質及環境系統標準的管理方法應用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以降低職業危害和風險,提高營運效率,本公司已於 112 年 8 月間向永續發展委員會報告,擇定輔導廠商(聯晟環安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聯安工業安全衛生聯合技師事務所)開始規畫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ISO45001-2018),預計完成外部驗證及取得證書將在 113 年第一季間。冀望藉由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推動與建立,以落實『遵循法令』、『危害預防』、『能力認知』、『持續改善』及『全員參與』的職業安全衛生政策。

112 年本公司舉辦之 3 場動員季會中,向全體員工進行人權維護事項之宣導,並權維護事項。舉辦 3 場人權政策新人訓練(每場 0.5 小時,共 1.5 小時),其接受教育訓練人數為 33 人(男性 16人、女性 17 人),占員工總數 7%。112 年度雖未有政府機關/客戶來廠查核與人權相關之內容,但仍依據客戶要求於同年度已簽署共計 34 家客戶之社會責任/供應商行為準則等相似內容之承諾書,該承諾書均包含承諾維護勞工人權、提供健康安全之職場並禁止歧視等人權維護事項。

性騷擾防治

威健自 96 年起依據勞動部頒布「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已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依據政府單位更新準則適時修改以符合最新法令依據。藉由上開辦法提供員工(包含受僱者、派遣勞工、技術生及實習生)及求職者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措施,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

本公司亦設置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由雇主與員工代表共同組成,負責處理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案件。申訴處理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名,並為會議主席,主席因故無法主持會議時,得另指定其他委員代理之;置委員 3 人至 7 人,並視需要聘請專家學者擔任委員,且委員會之女性成員代表不得低於二分之一。派遣勞工於執行職務時如遭受性騷擾事件,本公司將受理申訴並與派遣事業單位共同調查,且將結果通知派遣事業單位及當事人。

性騷擾案件調查流程
  • 受理申訴之案件,應自接獲申訴之日起七日內開始調查,並於二個月內結案,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通知當事人。調查結果,應做成附理由之決議,並得做成懲戒或其他處理之建議。
  • 申訴處理委員會應有委員半數以上出席始得開會,並應有半數以上之出席委員之同意始得做成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 申訴處理委員會之決議應以書面通知申訴人、申訴之相對人及本公司,並註明對決議有異議者,得於決議送達當事人之次日起,二十日內向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復。但申復之事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自知悉時起算。

配合政府規定之修正,致力推動安心友善之職場環境,本公司於 112 年 9 月修訂『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公告於公司 eHR Portal 網站供全體員工參閱。

本公司於 112 年度期間雖未有政府機關/客戶來廠查核與人權相關之內容,但仍依據客戶要求於同年度已簽署共計 34 家客戶之社會責任/供應商行為準則等相似內容之承諾書,該承諾書均包含承諾維護勞工人權、提供健康安全之職場並禁止歧視等。

112 年本公司舉辦之 3 場動員季會中,向全體員工進行人權維護事項之宣導,並權維護事項。舉辦 3 場人權政策新人訓練(每場 0.5 小時,共 1.5 小時),其接受教育訓練人數為 33 人(男性 16 人、女性 17 人),占員工總數 7%。112 年度雖未有政府機關/客戶來廠查核與人權相關之內容,但仍依據客戶要求於同年度已簽署共計 34 家客戶之社會責任/供應商行為準則等相似內容之承諾書,該承諾書均包含承諾維護勞工人權、提供健康安全之職場並禁止歧視等人權維護事項。